宁波市档案馆关于开展“档案与时代同行”档案资料征集活动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6-06-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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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 宁波市档案馆

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5 周年‌,是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,也是宁波推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的重要一年。为深入开展“档案见证宁波记忆工程”,更加全面记录宁波的奋进足迹和发展成就,宁波市档案馆现面向全社会开展“档案与时代同行”档案资料征集活动。

一、征集内容与范围

(一)“红色根脉”专题档案

征集宁波地方党组织百年奋斗历程的红色史料。主要包括:早期革命活动的文件、传单、报刊、布告、地图、战斗记录;烈士遗物(书信、日记、证件、奖章);优秀党员的手稿、证书、事迹报道等。

(二)“城长印记”影像档案

征集反映宁波城市面貌沧桑巨变的影像资料。主要包括:三江口、灵桥等地标的不同时期风貌照片;重大工程建设纪实影像;不同年代市民生活旧影。

(三)“潮涌商脉”经济档案

征集反映宁波商业及工业记忆的史料。主要包括:老字号企业的厂牌、产品样本、工作证、老照片;宁波商帮人士的信函、手稿、证书。

(四)“港通文脉”文化档案

征集反映宁波文化底蕴与非遗传承的档案资料。主要包括:甬剧等非遗项目的老照片、剧本、曲谱、演出视频;民间藏书等史料;文化名家的手稿、著作、书信等。

(五)“名耀甬城”名人档案

征集甬籍或在甬有重要经历的各领域知名人士档案。主要包括:手稿、著作、书信、奖章、证书;参加重大活动的聘书、代表证、合影照片、录音录像;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及照片等。

(六)“乡愁蝶变”乡村档案

征集结合“千万工程”实践成果的乡村记忆档案。主要包括:城中村、古村落全景旧照,传统农耕生活老照片;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成就对比照片;乡土文化变迁的文献及影像资料等。

二、征集方式  

征集以接受捐赠为主。档案馆对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,视其档案资料的数量、价值等情况,以颁发收藏证书、媒体宣传、建立专藏等形式予以表扬宣传。

三、说明事项

1.征集档案资料以原件为主,内容须客观、真实。照片、音视频、实物等档案资料应当附必要的文字说明。

2.本馆接受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。捐赠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捐赠的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,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。

3.有捐赠意向的单位和个人请联系我馆工作人员,确保捐赠的档案资料符合征集要求。

四、征集时间

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部门:宁波市档案馆征集编研处。

联系电话:0574-89185381。

联系地址:宁波市解放北路69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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